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中文主页新闻发布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年06月21日来源:党委宣传部点击:
  

校内各单位: 

学校中文主页是学校信息发布的主要阵地,展示学校形象的主要窗口。为进一步规范主页新闻的发布,加强主页新闻栏目的维护管理工作,根据中央、湖北省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管理规定,从2017版学校中文主页正式上线后实施。

一、发布内容

1、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取得重要成绩;

2、学校主办、协办、承办的有影响的国内外学术会议,或我校代表做大会报告的重要学术会议消息;

3、全校性的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等,部门工作会议一般不予发布; 

4、校领导重要的外事会见活动和重大的非外事会见活动、调研活动;
5、学校及二级单位或师生员工获得厅局级及以上机关颁发的重要荣誉奖励,校友获得的特别重大的荣誉,一般群团组织和商业活动的奖项不予发布;
6、全国主流媒体重要位置、黄金时段或重点栏目刊(播)发的关于学校工作和师生个人的宣传报道;
7、学校改革发展中推出的重大举措、突出成就和典型经验;
8、各二级单位具有引领和示范作用的创新举措、学校确定的先进人物事迹等;
 

9、就校内重要新闻或重大事件撰写的评论文章;

10、上级要求或学校认为应该发布的其他各类新闻。 

二、发布程序

1、采稿。各单位宣传干事直接负责采写新闻稿件,或提供新闻线索,根据需要申请宣传部所属媒体派记者采写稿件。

2、初次审稿。初稿完成后,须立即送各单位宣传思想工作负责人进行初审。  

3、向新闻网投稿。宣传干事或宣传部所属媒体指派的记者在初审通过后向新闻网华大在线投送稿件。投稿地址为华大在线投稿中心(http://news.ccnu.edu.cn/member/article_add.php)。  

4、二次审稿,在新闻网发布。华大在线编辑将根据所投稿件内容,进行二次审核编辑,刊发在相应的新闻栏目上。  

5、三次审稿,在主页华大新闻栏目发布。对于新闻网上符合主页新闻发布的内容,主页管理人员再次进行审核,并报宣传部分管领导同意后,及时转到主页发布。内容涉及学术成果、人才计划等专业性较强的新闻,在转发主页前须送相关职能部门征求意见。  

6、四次审稿,在主页华大要闻发布。对于符合华大新闻要求的重大新闻,由宣传部报送校领导审定,在主页的华大要闻栏目发布。 

三、稿件要求

1、时效性。活动、会议等具有较强时效性的新闻稿件,最迟三个工作日内须完成投稿,否则不予以刊登。  

2、规范性。稿件须符合国家关于语言文字和标点符号的通用规范。标题应简明扼要的概括稿件主要内容,一般不超过20个字;正文按照消息的格式写作,需配发图片的,应提供高清质量照片供编辑选择使用;消息类字数一般不超过500字,通讯类不超过2000字;所发稿件必须署真实姓名,以括号形式在末尾标注作者,如:(作者  ⅹⅹⅹ),确需署笔名的特别注明。  

3、其他。主页大图、专题等栏目的宣传稿件参照华大新闻及要闻的要求进行,特殊情况由投稿单位与宣传部商量确定。  

  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遇有疑问,可向宣传部新闻中心咨询。联系人周健,电话67867541 

                                    党委宣传部

                                   2017621

 

 

热点文章

  1. 霍华德•艾伯教授为党委中心组(扩大)作专题报告
  2. 党委宣传部到文学院调研简报
  3. 宣传部到新闻传播学院调研简报
  4. 党委宣传部到计算机学院调研简报
  5. 2016年全校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召开

快速链接

华中师范大学党委宣传部

2013-2016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