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按照2023-2025年度校级文明单位创建评选复审工作安排,2025年12月31日-2026年1月6日,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了线上评审工作,经专家评审评议,形成了线下终评答辩入围单位名单。
学校将于近日召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相关单位对照文明创建“六好”标准,认真准备终评答辩(包括本单位文明创建工作的主要做法、特色成效与未来规划,时间为5分钟,自愿准备PPT),由评委进行现场评审。
管理服务和教学科研系列排名前10位的单位列为“2023-2025年度校级文明单位”候选单位。经公示无异议后,提请校党委常委会会议审定,并发文表彰,发放校级文明单位创建奖。
特此通知。
联系人:党委宣传部沈思(2569),金雨欣(2082)。
附件:2023-2025年度校级文明单位创建评选终评入围单位名单
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026年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