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思想政治工作类)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年05月22日来源:党委宣传部点击:
  

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深化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理论研究,全面推动学校思政政治工作的改革创新实践,根据工作安排,华中师范大学2017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思想政治工作类)立项申报工作即将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资助方向

本项目旨在推动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研究,主要围绕如何把“立德树人”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对学校在教书育人、科研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文化育人、网络育人、组织育人等问题的研究进行资助,特别是对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校园文化建设的研究进行重点资助。项目研究要注重调查研究和案例分析,借鉴国内外高校的经验,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政策建议报告。

二、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人为我校在岗在编的教职员工。为切实保证项目研究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党务工作队伍和相关专业的专职教师共同组建项目组,鼓励组建跨部门、跨学院、跨高校的项目组。

2.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每人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每项课题限报1名负责人,参研人员不超过7人(含负责人)。

(二)申报方式

1.申请人申请前应仔细阅读《华中师范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本通知的具体要求,并根据《华中师范大学2017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思想政治工作类)立项申报选题指南》(附件1)确定选题。《申报选题指南》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具体题目要自行设计,原则上应紧密结合当前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中的前沿、热点、难点问题,围绕学校重点工作,从相关工作的现实需求出发。

2.申请人须按要求认真填报华中师范大学2017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思想政治工作类)立项申报书(附件2),并按规定签名与盖章后,将纸质版申报书(一式四份)报党委宣传部,同时将电子版申报书发送至:ccnuxcb@mail.ccnu.edu.cn

3.党委宣传部将组织专家对项目申报进行评审,评审合格者将下发书面立项通知。

(三)申报截止日期

受理申报材料的最后截止日期为2017620日。

三、项目资助与结项

(一)资助标准

项目研究期限为1年(20177月——20186月),分为评审资助和委托资助两类,其中评审资助类分为重大项目(5-8万)、重点项目(2-3万)和一般项目(1-2万)。经费具体额度由专家评审组视项目研究的前期基础、团队水平、预期成果以及实际需求等情况综合评定。

(二)结项要求

评审资助项目结项时必须向学校提供理论文章、研究咨询报告、调查报告、案例研究报告、文件草案等五类。理论文章应对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实践具有学理支撑作用;研究咨询报告应经过严谨的调查论证,对指导和推动相关工作的开展具有实质性贡献;调查报告、案例研究报告原则上应针对湖北地区,特别是将华中师范大学作为调研对象;文件草案应符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项目成果内容要精要,格式要规范,并通过课题结项答辩。委托资助项目必须完成项目立项通知书确定的目标任务,方可结项。鼓励围绕核心研究内容公开发表研究论文。

(三)成果应用

项目研究中提出的具有切实可行的建议和意见将报送给学校相关部门;产出的高质量文章将推荐给思想政治工作类核心期刊以及报刊上予以刊载,或收录到《华中师范大学思想政治工作创新案例集》,或资助公开出版。项目研究成果有助于学校重要决策的,党委宣传部择优编发《华中师范大学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简报》,呈送给学校主要领导。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俊   电 话:67868014

E-mail: ccnuxcb@mail.ccnu.edu.cn

地址:行政楼403办公室

 

     

附件:

1、华中师范大学2017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思想政治工作类)立项申报选题指南

2、华中师范大学2017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思想政治工作类)立项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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