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由于微信实名认证及年审需要提供学校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相关材料,根据《华中师范大学网络与新媒体建设管理实施办法》([2017]59号)的规定:“网络与新媒体的实名认证由其建立时的审批单位负责审批。其中,需要提供学校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网络与新媒体平台原则上只接受一级平台和二级平台的实名认证申请,由学校办及党委宣传部联合审批。”
为进一步加强校内新媒体管理,规范审批流程,提高师生办事效率,现将相关流程通知如下:
1.有微信实名认证及年审需求的各单位在学校办公室网站(http://xxb.ccnu.edu.cn/info/1028/1268.htm)下载填写“华中师范大学用印审批表”。
2.由本单位负责人对该微信平台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定,通过后签字盖章。
3.将本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的“审批表”送至党委宣传部408办公室,领取学校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填写职能部门审核意见并盖章。
4.持党委宣传部审批盖章后的“审批表”到学校办公室329室用印。
申请实名认证及年审的微信账号,必须在学校一张表流程平台中的“网络新媒体审批备案流程”中成功备案。对于未经审批备案、年审不合格和不遵守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的平台,将不接受其进行实名认证和年审的审批需求。各单位要确保事业单位法人证复印件专事专用,不得擅自挪用、出借等,由此造成一切后果由相关负责人承担。微信以外的网络新媒体平台的实名认证及其他类似事宜,参照本通知相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曹世生 联系电话:8015
党委宣传部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