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3-2025年度校级文明单位创建评选复审单位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31日来源:党委宣传部点击:
  

各单位:

    经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决定学校办公室(保密委员会办公室)等34个管理服务单位、人工智能教育学部等24个教学科研单位通过资格审查,进入2023-2025年度校级文明单位创建评选复审阶段。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复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线上展示与评审(202512月31日-2026年16日

    1.学校开设了“华中师范大学文明校园创建风采”专题网(https://wmccnu.ccnu.edu.cn/),集中展示各单位的创建事迹与成效,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师生代表进行线上评审,管理服务系列、教学科研系列排名前15位的单位,进入下一阶段线下展示。

    2.请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师生代表(具体名单另行通知)通过专题网认真审阅参评单位创建材料,扫描以下二维码进入评审系统,对照《2023-2025年度校级文明单位创建评选标准》(详见附件)进行实名评审。投票分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两个系列,每个系列投票数量不超过15个。请各位评委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和相关规定,认真审阅参评单位材料,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扫描二维码进入评审系统)

二、线下展示与评审(1月上旬)

学校将召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入围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现场展示,全面汇报本单位文明创建工作的主要做法、特色成效与未来规划,由领导小组进行现场评审。每个系列排名前10位的单位列为“2023-2025年度校级文明单位”候选单位。

候选单位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将提请学校党委常委会会议审定,并发文表彰。同时,学校将设立“校级文明单位创建奖”,对“2023-2025年度校级文明单位”进行奖励。

联系人:沈思(2569),金雨欣(2082)。


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12月31日



附件:

 2023-2025年度校级文明单位创建评选复审名单.pdf

 华中师范大学2023-2025年度校级文明单位创建评选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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