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广东清远、湖北秭归因地制宜探索村民自治实现形式

发布日期:2016年05月30日来源:党委宣传部点击:
  

尽管谁都明白承包地分散细碎的弊端,呼吁“互换并地”实现连片规模经营,但提起土地整合,很多人还是直摇头——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动一分一厘,都可能引发大纠纷,谁敢贸然打破延续几十年的既定利益格局,去捅这个‘马蜂窝’?”

但在广东省清远市,短短两年,全市一半耕地完成置换整合,重新按户连片发包。全市涉农矛盾纠纷不升反降。

同样,谁都明白村庄内部公益事业是制约新农村建设的突出问题,都疾呼“没有农村内部主体性力量的激发,农村改造和改变难以持久”,但提起税费改革后农村公益事业兴办的难题,很多人还是直说头疼——

“沟不挖到自家地头,路不修到自家门口,就不参加筹资筹劳。只要有一两户想搭便车,别的农户肯定又把钱揣回兜里。”

但在湖北省秭归县,村级公益事业却已经风生水起:3年全县农民自筹资金6200多万元,新修公路1115条3688公里。过去很多“一议就黄”的流产项目,如今村民“聚到一起一叨叨”,群策群力中便呱呱坠地。

地还是那片地,人还是那群人,曾经的“老大难”何以“难者亦易矣”?

一团乱麻,关键是找出线头。清远、秭归虽然相隔千里,但似乎心有灵犀,理出的“线头”惊人相似:划小村民自治单元,激发基层创造力与活力,让农民自己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

这“线头”,乍一看并不起眼:无非就是通过对自然村这一传统资源的挖掘,在建制村以下开拓出村民自治的空间,让“十几公里外的事”变为“家门口的事”,让自治进入“微观”和“细化”的具体层面。

然而,真正走进田间地头细打量,确实非同寻常:不随“合村并组”的大溜,以村民小组(村落)为自治单元的“微自治”探索,蕴含着农村基层治理现代化的现实课题。

大村庄的弱自治

“上面的刚性任务完不成,下面的自治事务就得缓一缓”

秭归的“线头”,是从王家桥村牵出来的。

九曲十八弯,山路盘旋,满眼柑橘树。地处三峡工程坝上库首的秭归县是脐橙之乡,王家桥村在当地名气不小,是水田坝乡数一数二的红旗村。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向富柱当了三十来年村干部,治村有“几把刷子”,但也有败走麦城的时候。

这回让他心力交瘁的,是一条小村道,从村南头往北接通村部,区区2.4公里。但它来头不小。2012年,秭归县精品果园核心试验示范区建设项目落户王家桥,项目投资上千万元,配套建设的这条路,由村委会牵头实施,涉及几个村民小组的78户人。

“认了三个干妈,讲了无数好话,3年磕磕绊绊修通1.7公里,到现在还是条断头路!”向富柱脱口而出一首自创的顺口溜:“过去修路要征地,每亩投资两万一,给了补偿还扯皮,搞得不好堵挖机,抽调一个副书记,受了不少窝囊气,至今问题没理清。”

村民心里都清楚,要脱贫,先修路。路是共同的利益诉求。山高坡陡,田间地头不通路,采摘橙子就得一篓一篓地背回来,效率低、成本高,“人老体弱奈不何,请工一天一百多,卖斤橙子少一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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