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下午,纪委办巡察办党支部在行政楼401办公室开展对党内重要法规的学习活动。
全体同志自学《中国共产党党内重要法规汇编》后,纪委办副主任李静同志从党内法规制定的纲领文件谈起,重点讲述了党内重要法规的特定性、普遍性、规范性三大特征,党内法规七大类分别是党章、准则、条例、规定、办法、细则和规则,其效应依次递减,2019年5月27日中国共产党制定了《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这标志中国共产党第一次拥有正式的、党内“立法法”,截止到党的十八大,中国共产党建立了81部党内重要法规,初步形成了党内法规的“四梁八柱”,并对相关法规进行了修订和完善,使党内工作做到有规可依,有规可依执行。
林更茂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对《关于实行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规定》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相关法规进行修订了完善,今后还将对其他法规进行修订,这些做法充分体现共产党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断修改和完善重要的党内法规,体现党的与时俱进精神。
王旺胜和其他同志结合纪检、巡察工作对党内重要法规相关内容展开讨论并交流了各自学习体会,党支部此次学习活动强化了党员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刻认识,增强了党章党规党纪意识。